彈鋼琴的正確姿勢
正確的彈奏姿勢可以使孩子在學琴的過程更加順利,從小學會用科學的彈奏姿勢彈琴,才能逐步體會到正確地運用身體的重量和力量來觸鍵和提高彈奏的準確性。正確的彈奏姿勢如下:
1、身體要對正鍵盤的中央坐得端正而不僵硬,上身略向前傾,但脊椎骨不可彎曲,背部和肩部要鬆而不垮。
2、雙手放在鍵盤上時要使肘部和前臂的高度與鍵盤一致,初學的孩子也可略高於鍵盤,以體會手臂重量的運用。
3、坐的距離以上身略向前傾、雙臂自然下垂、左右肘部自然放鬆地稍向身體外側展開,雙手能舒適地放在鍵盤上為度;下身則注意大腿根到膝蓋應略呈坡狀傾斜,膝蓋的位置在琴邊下。
4、手型應放鬆而端正,手指自然彎曲,用指端肉墊部分觸及琴鍵。五個手指的指端之間呈半圓形,掌關節自然拱起。好像鬆鬆地虛握一個圓球,手腕大約與鍵盤平行,不要拱起或塌陷。大指第一關節應略略彎曲,不要全“躺”在琴鍵上,僅以指側端觸及琴鍵靠邊緣的位置,四指和小指要注意端正。
5、剛學琴時,如果彈一彈,姿勢變得不正確,可以將手握拳之後再自然放鬆成正確的彈琴姿勢。
廖芠稜鋼琴音樂教室
1、身體要對正鍵盤的中央坐得端正而不僵硬,上身略向前傾,但脊椎骨不可彎曲,背部和肩部要鬆而不垮。
2、雙手放在鍵盤上時要使肘部和前臂的高度與鍵盤一致,初學的孩子也可略高於鍵盤,以體會手臂重量的運用。
3、坐的距離以上身略向前傾、雙臂自然下垂、左右肘部自然放鬆地稍向身體外側展開,雙手能舒適地放在鍵盤上為度;下身則注意大腿根到膝蓋應略呈坡狀傾斜,膝蓋的位置在琴邊下。
4、手型應放鬆而端正,手指自然彎曲,用指端肉墊部分觸及琴鍵。五個手指的指端之間呈半圓形,掌關節自然拱起。好像鬆鬆地虛握一個圓球,手腕大約與鍵盤平行,不要拱起或塌陷。大指第一關節應略略彎曲,不要全“躺”在琴鍵上,僅以指側端觸及琴鍵靠邊緣的位置,四指和小指要注意端正。
5、剛學琴時,如果彈一彈,姿勢變得不正確,可以將手握拳之後再自然放鬆成正確的彈琴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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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培養兒童學鋼琴的興趣
鋼琴走進了千家萬戶,學習鋼琴的兒童也越來越多。家長們重視智力投資與啟蒙教育固然是種好的現象,但有些兒童自身的學習興趣卻並不高,被動地在家長的“督促”下不得不練、不得不學。如何改變這一狀況,讓孩子們出於自願地練琴呢?這已成為兒童學琴有待解決的難題了。
一、改變兒童不願練琴的現象,首先要從社會、學校創造良好的條件。
由於教育體制的不夠完善等原因,使音樂課不能與數學、語文等其它學科“均同”。人們似乎都承認需要全面的教育,對兒童更是如此。那麼藝術為什麼不需要包含進去呢?從社會這一角度來看,學琴的兒童雖然在逐年增長,但仍是少數。社會並沒有為更多的兒童創造有利的學琴環境,而使這一部分兒童孤立起來,自成體系,在封閉的狀態下學琴,不能夠很好地溶入社會這一大家庭之中,不能夠使社會這一重要的環節在兒童自身中起到良好的作用、更談不上利用社會來培養兒童的學習興趣了。這種現像在學校的教學中反應得一為明顯。例如某同學,在一次期末考試中學習成績有所下降,老師就會說:“還練什麼琴呢?”
曾經在報刊上看到過有關日本音樂教育的論述,不知是否對我們現行的音樂教育有所幫助。在日本,音樂教育已經形成了良好的規範。在小學的音樂班中每年都有35週課,每週活動兩次,並要求在全日本每個小學週期性教授。培養每一位兒童學習歌唱和演奏樂器的能力。教育體制的完善,使每位兒童都受到均同的、良好的,全面的教育。他們給予學生大量的時間用於學音樂上,這不能不值得我們深思。
當然,社會也為學習鋼琴的兒童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如舉辦各種鋼琴比賽和各種檢定考,這些活動從某種程度上可以彌補業餘鋼琴教學中一對一的現象。一方面使學琴的兒童走入社會,參與社會的交流,檢查學習成果,另一方面也激發兒童學琴的興趣。但並不能說比賽與檢定考結束了,社會對兒童的教育引導工作也隨之結束了。比賽與檢定考不是目的,重在教育、引導。
學校呢?應給予學琴學生充分的時間。由於過於沉重的作業負擔,使得這一部分學生練琴的時間很少。做為老師應該明白,兒童學習鋼琴並不影響學習,這是一種開發兒童智力的手段。適當的時候,教師還可以讓兒童在班級裡為同學作表演,增加他們的自信心和滿足感,承認他們的進步,鼓勵這部分學生上進,以便於更好地促進其它學科的學習。
二、培養兒童學習鋼琴的興趣中家長的關鍵性作用。
不記得哪位先哲曾說過“興趣是一種魔力,它可以創造出人間奇蹟。”這句話並不誇張。許多家長、老師對培養兒童學習鋼琴都有這樣的共識從興趣開始。
應該說,在培養兒童的興趣中,家長起到的是關鍵性的作用。除了家長在兒童心目中的特殊地位外,“陪練”在兒童學習鋼琴中也佔了一部分原因。每位學琴的家長都以十二分的熱情和耐心陪孩子練琴,風雨無阻地陪同上課,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學習所取得的成績上,而大大忽略了兒童年的心理、生理上的特點。很多兒童對鋼琴的學習從有神秘感到神秘感逐步消失,又逐步產生抵觸情緒,家長和孩子的關係也隨之緊張,破壞了家庭的氣氛,使得越來越多的兒童厭惡彈琴。這種認識對兒童學琴的效果有不良的影響。家長在培養兒童學琴的過程中應認識到良好的學琴氣氛和家長對學琴的正確認識態度是兒童學習鋼琴的重要心理基礎。兒童在良好的環境中才能對鋼琴有興趣。家長應認識到,學習鋼琴是非常艱苦的過程。天生對學琴產生興趣的兒童是極少的。因此後天的培養是非常重要的,但如何去激發他們的興趣呢?家長可利用兒童的各種心理上的需要盡可能地使鋼琴活動給他們帶來滿足感,激發他們後天的興趣,可經常性的讓兒童在朋友,同學,親屬面前表演,發揮自已。這時鋼琴學習就會帶來榮譽感。漸漸地,把兒時的這種榮譽感轉變為自身的需求。當然,鋼琴的學習是曲折,漫長的,家長們要有耐心,不要急於求成,否則最終成了揠苗助長,無端的耗去寶貴的時間,成為劣質藝術中的犧牲品。
三、培養兒童學習鋼琴的興趣,教師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由於每個學生素質的不同,接受能力的不同。
要求教師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的處理,尤其是不同年齡段兒童年的心理。生動的講解往往會給兒童帶來濃厚的興趣。對於初學鋼琴的兒童(4-7歲之間),老師在講課時可採用“少時多次”的方法,何為“少時”呢?是指老師上課的時間不要過長。因為,這一年齡段的兒童正處於“多動”時期,過於長時間的教學只能會使兒童產生厭惡感,一般來說40-50分鐘為最佳。何為“多次”呢?是指老師在教學中要反覆的重複上課所講的內容,加深印象。老師的語言對這一階段的兒童也尤為重要。例如:在給學生上第一堂課,教學生如何擺手型,就可以說:“每個手指要自然放鬆,每一個琴鍵猶如一條白色的跑道,每一個手指就如一名運動員,每個人都站在了自己的跑道上。”這樣孩子就很容易接受,很容易記住。同時對音樂的興趣也會越來越濃。
7-9歲之間的兒童,這時已有了一定的進取心理。教師可以抓住這一特點,經常把許多學生集中在一起,讓孩子們彈自己最喜歡的作品,讓他們充分表現自己,發揮自己的長處,使他們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增加孩子們的進取心,並給予適當的鼓勵。
10-12歲可以說是兒童學習鋼琴的最重要階段。教師如能把握好這一階段,對於孩子們今後學習鋼琴會起到決定性作用。這一時期的兒童遇到困難或挫折時易產生消極心理,也會由於不適當的表揚而過於自信。這時鋼琴的練習也走向了重要階段,技巧的練習較多,程度也隨之加深。有些兒童越來越感到彈琴的枯燥無味,曲子越來越複雜,彈琴對於他們說已是一種負擔。再加上學校課業的吃緊,有些學生不得不放棄練琴。怎樣避免這種現象呢?教師應幫助學生建立自信心,激發學生的求知欲,要把兒童的“要我學”變成“我要學”,並正確協調學校課業與鋼琴學習的關係。教師對孩子進行學習目的教育,不一定要圍繞著成為一名“鋼琴家”來培養。
總之,興趣的培養,對於兒童學習鋼琴是尤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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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變兒童不願練琴的現象,首先要從社會、學校創造良好的條件。
由於教育體制的不夠完善等原因,使音樂課不能與數學、語文等其它學科“均同”。人們似乎都承認需要全面的教育,對兒童更是如此。那麼藝術為什麼不需要包含進去呢?從社會這一角度來看,學琴的兒童雖然在逐年增長,但仍是少數。社會並沒有為更多的兒童創造有利的學琴環境,而使這一部分兒童孤立起來,自成體系,在封閉的狀態下學琴,不能夠很好地溶入社會這一大家庭之中,不能夠使社會這一重要的環節在兒童自身中起到良好的作用、更談不上利用社會來培養兒童的學習興趣了。這種現像在學校的教學中反應得一為明顯。例如某同學,在一次期末考試中學習成績有所下降,老師就會說:“還練什麼琴呢?”
曾經在報刊上看到過有關日本音樂教育的論述,不知是否對我們現行的音樂教育有所幫助。在日本,音樂教育已經形成了良好的規範。在小學的音樂班中每年都有35週課,每週活動兩次,並要求在全日本每個小學週期性教授。培養每一位兒童學習歌唱和演奏樂器的能力。教育體制的完善,使每位兒童都受到均同的、良好的,全面的教育。他們給予學生大量的時間用於學音樂上,這不能不值得我們深思。
當然,社會也為學習鋼琴的兒童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如舉辦各種鋼琴比賽和各種檢定考,這些活動從某種程度上可以彌補業餘鋼琴教學中一對一的現象。一方面使學琴的兒童走入社會,參與社會的交流,檢查學習成果,另一方面也激發兒童學琴的興趣。但並不能說比賽與檢定考結束了,社會對兒童的教育引導工作也隨之結束了。比賽與檢定考不是目的,重在教育、引導。
學校呢?應給予學琴學生充分的時間。由於過於沉重的作業負擔,使得這一部分學生練琴的時間很少。做為老師應該明白,兒童學習鋼琴並不影響學習,這是一種開發兒童智力的手段。適當的時候,教師還可以讓兒童在班級裡為同學作表演,增加他們的自信心和滿足感,承認他們的進步,鼓勵這部分學生上進,以便於更好地促進其它學科的學習。
二、培養兒童學習鋼琴的興趣中家長的關鍵性作用。
不記得哪位先哲曾說過“興趣是一種魔力,它可以創造出人間奇蹟。”這句話並不誇張。許多家長、老師對培養兒童學習鋼琴都有這樣的共識從興趣開始。
應該說,在培養兒童的興趣中,家長起到的是關鍵性的作用。除了家長在兒童心目中的特殊地位外,“陪練”在兒童學習鋼琴中也佔了一部分原因。每位學琴的家長都以十二分的熱情和耐心陪孩子練琴,風雨無阻地陪同上課,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學習所取得的成績上,而大大忽略了兒童年的心理、生理上的特點。很多兒童對鋼琴的學習從有神秘感到神秘感逐步消失,又逐步產生抵觸情緒,家長和孩子的關係也隨之緊張,破壞了家庭的氣氛,使得越來越多的兒童厭惡彈琴。這種認識對兒童學琴的效果有不良的影響。家長在培養兒童學琴的過程中應認識到良好的學琴氣氛和家長對學琴的正確認識態度是兒童學習鋼琴的重要心理基礎。兒童在良好的環境中才能對鋼琴有興趣。家長應認識到,學習鋼琴是非常艱苦的過程。天生對學琴產生興趣的兒童是極少的。因此後天的培養是非常重要的,但如何去激發他們的興趣呢?家長可利用兒童的各種心理上的需要盡可能地使鋼琴活動給他們帶來滿足感,激發他們後天的興趣,可經常性的讓兒童在朋友,同學,親屬面前表演,發揮自已。這時鋼琴學習就會帶來榮譽感。漸漸地,把兒時的這種榮譽感轉變為自身的需求。當然,鋼琴的學習是曲折,漫長的,家長們要有耐心,不要急於求成,否則最終成了揠苗助長,無端的耗去寶貴的時間,成為劣質藝術中的犧牲品。
三、培養兒童學習鋼琴的興趣,教師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由於每個學生素質的不同,接受能力的不同。
要求教師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的處理,尤其是不同年齡段兒童年的心理。生動的講解往往會給兒童帶來濃厚的興趣。對於初學鋼琴的兒童(4-7歲之間),老師在講課時可採用“少時多次”的方法,何為“少時”呢?是指老師上課的時間不要過長。因為,這一年齡段的兒童正處於“多動”時期,過於長時間的教學只能會使兒童產生厭惡感,一般來說40-50分鐘為最佳。何為“多次”呢?是指老師在教學中要反覆的重複上課所講的內容,加深印象。老師的語言對這一階段的兒童也尤為重要。例如:在給學生上第一堂課,教學生如何擺手型,就可以說:“每個手指要自然放鬆,每一個琴鍵猶如一條白色的跑道,每一個手指就如一名運動員,每個人都站在了自己的跑道上。”這樣孩子就很容易接受,很容易記住。同時對音樂的興趣也會越來越濃。
7-9歲之間的兒童,這時已有了一定的進取心理。教師可以抓住這一特點,經常把許多學生集中在一起,讓孩子們彈自己最喜歡的作品,讓他們充分表現自己,發揮自己的長處,使他們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增加孩子們的進取心,並給予適當的鼓勵。
10-12歲可以說是兒童學習鋼琴的最重要階段。教師如能把握好這一階段,對於孩子們今後學習鋼琴會起到決定性作用。這一時期的兒童遇到困難或挫折時易產生消極心理,也會由於不適當的表揚而過於自信。這時鋼琴的練習也走向了重要階段,技巧的練習較多,程度也隨之加深。有些兒童越來越感到彈琴的枯燥無味,曲子越來越複雜,彈琴對於他們說已是一種負擔。再加上學校課業的吃緊,有些學生不得不放棄練琴。怎樣避免這種現象呢?教師應幫助學生建立自信心,激發學生的求知欲,要把兒童的“要我學”變成“我要學”,並正確協調學校課業與鋼琴學習的關係。教師對孩子進行學習目的教育,不一定要圍繞著成為一名“鋼琴家”來培養。
總之,興趣的培養,對於兒童學習鋼琴是尤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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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孩子選擇怎樣的方式學鋼琴
目前在我國的家庭裡為孩子購買鋼琴的,佔有一定比例。很多家長想讓孩子自幼學鋼琴,但是又不清楚到底從什麼年齡開始好。
對於這個問題,一般認為,發育較好而又具備良好條件的孩子,從4歲就可以開始學彈鋼琴(不是說所有的孩子都必須從這個年齡開始,也不是說學彈鋼琴越小越好 ,稍晚一些(5 ~ 12歲)開始學琴,由於逐漸增進了自治能力與理解力,也能學得很好。由於孩子的身體發育情況不盡相同,所以最好先請鋼琴家或音樂專業工作者、幼兒鋼琴教師看看孩子以後,再作結論。
孩子應該選擇什麼樣的方式學彈鋼琴?一位幼兒鋼琴教育家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幼兒學彈鋼琴應該有個可以信賴的幼兒鋼琴教師。這些教師能夠較熟練地授課,並且掌握對孩子的授課進度,還具有熟識孩子的心理,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而靈活教學的能力.
(2)幼兒學習鋼琴應當有個固定時間.開始學彈的時候,最好每天安排一次到兩次,每次練彈時間以10—15分鐘為宜,等學過一段時間以後,再根據情況逐漸增加練習時間與次數。
(3)開始階段學琴,最好有家長或負責課外指導的其他成年人陪伴。由於成年人理解能力強,便於在孩子練琴的時候進行指導;開始有成人的伴陪,還能克服幼兒學習時候的孤獨感,並且增強孩子的練琴興趣。
(4)成年人在孩子學琴開始,陪伴一定時期以後,逐漸減少陪伴次數,使孩子在增強學習興趣和學習信心以後,慢慢養成獨立學琴的習慣。
(5)家長應該注意使孩子在有興致的情緒下學彈,有必要通過孩子樂於接受的方法,對他們進行引導和啟發。
(6)不要過於強制孩子學習,以免使他們產生逆反心理,反而對於學琴無益。但是對於個別的孩子,偶爾加點小強制還是可以的。
(7)隨時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靈活地向他們灌輸一些音樂知識,演奏常識等,幫助孩子們的理解理解性提高。
此外,如果師事的幼兒鋼琴教師是有能力的、負責任的,那麼,應當尊重教師擬定的教學計劃與進度,嚴格按照其指導和要求學琴,擔負每日輔導孩子的家長首先應該理解和掌握有關方法,所延聘的教師要相對穩定.不要頻繁改換.這樣,將會取得比較好的學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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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問題,一般認為,發育較好而又具備良好條件的孩子,從4歲就可以開始學彈鋼琴(不是說所有的孩子都必須從這個年齡開始,也不是說學彈鋼琴越小越好 ,稍晚一些(5 ~ 12歲)開始學琴,由於逐漸增進了自治能力與理解力,也能學得很好。由於孩子的身體發育情況不盡相同,所以最好先請鋼琴家或音樂專業工作者、幼兒鋼琴教師看看孩子以後,再作結論。
孩子應該選擇什麼樣的方式學彈鋼琴?一位幼兒鋼琴教育家提出如下幾點建議:
(1)幼兒學彈鋼琴應該有個可以信賴的幼兒鋼琴教師。這些教師能夠較熟練地授課,並且掌握對孩子的授課進度,還具有熟識孩子的心理,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而靈活教學的能力.
(2)幼兒學習鋼琴應當有個固定時間.開始學彈的時候,最好每天安排一次到兩次,每次練彈時間以10—15分鐘為宜,等學過一段時間以後,再根據情況逐漸增加練習時間與次數。
(3)開始階段學琴,最好有家長或負責課外指導的其他成年人陪伴。由於成年人理解能力強,便於在孩子練琴的時候進行指導;開始有成人的伴陪,還能克服幼兒學習時候的孤獨感,並且增強孩子的練琴興趣。
(4)成年人在孩子學琴開始,陪伴一定時期以後,逐漸減少陪伴次數,使孩子在增強學習興趣和學習信心以後,慢慢養成獨立學琴的習慣。
(5)家長應該注意使孩子在有興致的情緒下學彈,有必要通過孩子樂於接受的方法,對他們進行引導和啟發。
(6)不要過於強制孩子學習,以免使他們產生逆反心理,反而對於學琴無益。但是對於個別的孩子,偶爾加點小強制還是可以的。
(7)隨時根據孩子的具體情況,靈活地向他們灌輸一些音樂知識,演奏常識等,幫助孩子們的理解理解性提高。
此外,如果師事的幼兒鋼琴教師是有能力的、負責任的,那麼,應當尊重教師擬定的教學計劃與進度,嚴格按照其指導和要求學琴,擔負每日輔導孩子的家長首先應該理解和掌握有關方法,所延聘的教師要相對穩定.不要頻繁改換.這樣,將會取得比較好的學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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